免責聲明如「免死金牌」? 醫療索償你要知!


隨著現代醫學美容科技日趨發達,操作簡單、快速見效的服務受到越來越多愛美人士追捧。由於服務涉及顧客安全風險及不少費用,因此很多美容院及診所都會事先與客戶簽訂「免責聲明」,當作「免死金牌」。但免責聲明是否受法律認可?客戶偷偷錄音又能否作證據?遇到事故時可向什麼部門求助?又能否追討所有損失?今次小編專誠邀請到梁永鏗博士,為各位愛美人士解答醫學美容的法律疑問。

口頭承諾都有效

曾接受美容服務的你,都可能會遇過被職員落力推銷產品的經歷,甚至口頭承諾贈送額外服務或產品。梁博士解釋道:「職員向顧客提供服務時,已是代表公司,因此服務過程中作出的所有承諾,亦等同於公司的承諾。」原來口頭承諾在法律上是有效的,即使該美容院職員日後不承認或已離職,美容院亦有責任為顧客提供所承諾贈送的服務或產品。另外梁博士提醒大家要清楚記錄及保留文件及單據,如有需要更可以錄音來保障自己。

分期付款有蠱惑?

多元化服務是美容院吸引顧客的賣點之一,服務一般以「套餐」式進行,更能以信用卡分期。因此經常會出現顧客未完全了解服務內容及條款的情況下,已付款「埋單」。對此,梁博士建議大家:「盡量不要選擇以信用卡付款,付款期限可以細分為以下兩種類別。第一類是免息分期,發卡銀行已經一筆過支付給商戶,持卡人分期還款給發卡銀行。第二類是客戶簽了分期付款,發卡銀行每個月自動轉賬給商戶。所以當發現有問題時,發卡銀行仍會要求持卡人支付整筆賬單。兩種情況的結果其實對於消費者來說的控制權是有限,取消的權利也只限於商戶。其實大家可選擇用儲蓄戶口做分期,如此每個月才過數,資金控制權還在自己手中,便可減低以上風險。」尤其是容易「心軟」的顧客,更要學會做個精明的消費者,才能更安心享受服務。

「中招」應怎樣處理?

採訪中我們亦有談及2012年醫學美容致死事故「DR毒針案」,即使當時三名女子接受療程前,已簽署免責聲明,但並非是一道「免死金牌」,因只要涉及「人身傷亡」,所有免責條款都不予成立。若然自己或身邊人「中招」,我們應如何處理?梁博士解釋:「其實追究責任有民事和刑事之分,刑事因與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相關,所以可報海關,但入罪標準比較高,在舉證方面比較困難,所以消費者最好盡快將當時的情況、細節不論以筆錄或錄音的方法記錄下來,整合之後再交給海關。若果是金錢上損失,就要從民事追討,少於5萬元的可申請小額錢債,而高於5萬元的就會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。而時間上,一般民事處理會於數個月至一年多內完成,刑事案件因要配合海關執法程序,或有機會花上一年以上的時間。其實民事和刑事追討可同時間進行,建議消費者可先請調解員協助促進和解,既省時又能處理事件。」

賠償未必賠得足 買前要三思

香港的醫學美容服務盛行,但至今仍未有法例規管,對此所產生的事故,消費者只能靠自己走到各部門機構處理,或透過打官司索取賠償。梁博士透露亦有接觸過此類案件,他表示:「在類似事故發生後,一方面美容院不希望鬧上法庭而『聲名大噪』,另一方面消費者即使打官司,亦未必能保證可獲全額賠償,過程中更浪費雙方時間及精力,最好是雙方和解。」所以梁博士特別叮囑各位消費者,在選擇美容服務時要三思而後行!

 

梁永鏗博士

律師及認可調解員